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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國巴黎舉行的聯合國第21屆氣候變遷會議(COP21),終於在2015年12月12日達成「巴黎協議」,共195國通過此一歷史性協議,共同對抗氣候變遷,展開更多實際行動,邁向一個低碳、有彈性、永續的未來。此次巴黎峰會能夠達成新的氣候協議,主因在各國皆強烈意識到氣候變遷對全球的巨大威脅,在追求國家最大利益的同時,也必須顧及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 「巴黎協議」旨在建立解決全球氣候危機之長期架構,並制定處理技術性問題的機制與運作規則,推動從化石燃料的傳統經濟型態,走向推動再生及潔淨能源、低碳的新經濟模式,從而催化大規模新能源投資與技術創新,並引導包含金融業在內之全球各界,共同投入節能減碳及綠色經濟的發展。我國是地球村的一份子,雖非屬締約方,但對執行全球協議、有效落實溫室氣體減量,實有責無旁貸的責任。 有鑑於此,本院特舉辦「後巴黎氣候峰會趨勢與台灣社會之因應與對策」研討會,探討「巴黎協議」對台灣之衝擊及因應,就氣候變遷對我國影響與因應、我國綠色產業發展,以及綠色金融展望等議題,邀請大氣科學、環境、產業經濟趨勢與金融業專家,分享專業見解並提出相關建議,以供各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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