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號:
密碼:
最新動態
產業快訊
CTIMES/SmartAuto / 新聞 /
高科技人才登陸有法可循
 

【CTIMES/SmartAuto 報導】   2002年04月30日 星期二

瀏覽人次:【2033】

在業者反對聲浪不斷下,國科會已經做出讓步,今日所報送行政院的,「特定高科技人員赴大陸任職許可辦法」草案中,僅規範晶圓廠黃光區微影技術的研發工程人員,離職一年內要赴中國大陸任職,必須向主管機關核備。行政院指示相關單位在本月底完成8吋晶圓鬆綁赴大陸投資的有效管理機制,其中涉及高科技人才管制及高科技設備輸出,經濟已完成管制清單的研擬,經濟部將依據貿易法13條,將大陸列為戰略性高科技設備及技術輸出管制地區。

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科會所草擬的「台灣地區特定高科技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任職許可辦法」,已經定調,簡而言之,就是配合八吋晶圓廠赴大陸投資,而量身訂做的人才任職許可辦法。經濟部說,未來未經許可將科技設備及技術流往大陸地區者,也將援引貿易法第27條規定,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科會今日所報送行政院的案子,將必須提出核備的產業及技術類別,縮小為半導體晶圓廠的黃光區微影技術人員。至於,未來取得准許,得赴大陸設廠的八吋晶圓廠,是屬於「整廠輸出」,排除在該法的適用範圍內。為配合政府決定低度開放8吋晶圓廠赴大陸設廠,各種配套措施因應而生,起初是要先將關鍵技術人員造冊列管,引起業界譁然。後取消造冊列管後,國科會在上周公布管制產業別,暫定將包括半導體業的黃光區研究設計人員、IC設計的計畫主持人、航空工業的軍用飛機及發動機設計研發人員、飛彈設計研發人員、造船工業的潛艇設計研發人員、麻醉藥品製劑生產技術人員等。

關鍵字: 兩岸  行政院 
相關新聞
強化台灣半導體產業布局 行政院正式核定台中園區擴建二期計畫
太空發展法及四項子法正式施行 太空產業再進一步
建構智慧醫材產業生態系異業交流 跨域合作攜手進軍國際市場
2019美國生技展落幕 台灣生醫能見度提升
總統盃黑客松開跑政院端「公民許願池」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相關討論
  相關文章
» MachXO2控制開發套件優勢探討
» 在醫療儀器領域做創新的研發!
» 黏到每個角落:DELO
» 電子產品綠色節能技術論壇
» 使ESD保護跟上先進製程的腳步


刊登廣告 新聞信箱 讀者信箱 著作權聲明 隱私權聲明 本站介紹

Copyright ©1999-2024 遠播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Powered by O3  v3.20.2048.172.69.58.23
地址:台北數位產業園區(digiBlock Taipei) 103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87-2號A棟204室
電話 (02)2585-5526 #0 轉接至總機 /  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