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迎接碳定價時代來臨,有效實施碳定價制度及穩定推動減碳工作,環境部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公告「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等三項碳費配套子法,碳費徵收對象在2026年5月時依循2025年全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並繳交碳費。新竹市政府今(13)日攜手環境部辦理「掌握未來 產業淨零轉型說明會」,由新竹市府秘書長張治祥出席與氣候變遷署主任秘書張文興及企業代表,針對碳費徵收制度、架構與相關規範進行充分交流,籌劃相應減碳措施。
|
氣候變遷署主任秘書張文興表示,碳費徵收制度是推動溫室氣體減量的核心工具;圖二為「掌握未來 產業淨零轉型說明會」與會者合影。 |
新竹市代理市長邱臣遠表示,透過碳定價與市場機制,鼓勵企業進行低碳轉型,可促使碳費制度成為台灣綠色成長的新動能。碳費徵收制度的施行與產業供應鏈、營運成本等息息相關,如何協助產業在環境永續與營運存取得平衡,並兼顧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是市府的重要課題之一。未來市府團隊亦持續推動永續發展工作,以實際行動應對氣候變遷「減緩」與「調適」,致力打造「宜居永續」城市。
張治祥表示,「氣候法制」是邁向永續未來的基礎,政府攜手企業做出正確、有效的行動則是關鍵。「碳費收費辦法」收費對象指符合「事業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且其全廠(場)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之間接排放產生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值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 carbon dioxide equivalent)以上的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每超過1公噸排放量要繳碳費300元,若申請自主減量計畫且經環境部核定,可取得優惠費率每公噸100元或50元。期許與會企業能建立良好碳管理策略,與市府共同邁向淨零轉型。
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納管的溫室氣體排放源,新竹市目前納管業者共37家,再依據「碳費收費辦法」,統計其2023年度排放量達2.5萬公噸CO2e以上,估算約有28家須繳碳費,鼓勵業者落實節能減碳,提出自主減量計畫,達成指定目標,並將於2026年首度繳納碳費時可取得優惠費率的機會。
氣候變遷署主任秘書張文興表示,碳費徵收制度是推動溫室氣體減量的核心工具,搭配經濟誘因,可望推動「碳費徵收對象」達成實質減量及降低環境負荷,「非碳費徵收對象」也能依「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參與自願減量並取得額度,投入碳交易市場。未來將持續與產業溝通,提供更完善的配套措施,協助產業過渡轉型,加速淨零排放進程。
針對許多企業產生的「碳焦慮」現象,憂心碳費開徵和國際碳關稅是否會對營運造成結構性轉變或供應鏈的重組,此次說明會提供企業關於法令最新發展與內容,也建議減碳與轉型的方向,協助企業於符合法規之際,同時提升企業自身的綠色競爭力。
環保局長江盛任補充說明,轄內各大型排放源可透過環境部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提供的試算工具及盤查指引,評估自廠(場)排放量未來能否達到徵收標準,並且考量是否申請自主減量計畫,以及擬定執行減量計畫。